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期、第三期中医师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国发〔2016〕37号),配合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市体育局联合推出体医结合“万人计划”,发挥健身气功在健身和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中医师的服务能力及整体素质。在2016年成功举办首期中医师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基础上,经北京市体育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研究决定,双方将继续举办第二期、第三期中医师健身气功专项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形成一支掌握健身气功教学技能,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要求的中医师及护士队伍,依托社区或相应机构,为市民提供健身气功指导服务。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培训时间:
本专项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期,本次培训每期100人。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8-9日;
第三期培训时间为:2017年8月26-27日、9月2-3日。
每期培训内容大致相同,请根据个人工作安排选择培训时间。
(二)培训对象:
1.执业中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
2.身体健康、热心公益。
3.中医全科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师优先。
(三)培训内容:
1.健身气功功法理论和技能。
2.运动与医疗、运动养生。
3.指导员基础理论及注册。
(四)培训要求:
1.学员要遵守课堂秩序,服从管理,注意个人安全。携带运动服、运动鞋参加实践课程。
2.培训合格学员授予《中医健身气功培训合格证书》及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定期开展与中医相关的健身气功指导活动。
3. 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颁发结业证:
(1)请假累计2次(1天)或者无故不到课1次以上者;
(2)理论考试或者技能考核不合格者;
(3)不服从管理,影响恶劣者;
(4)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
(五)培训保障:
1.培训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学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由培训班承担。
2.培训学员的交通费自理。
三、报名办法
1.本通知电子版可至北京中医药信息网下载(http://www.bjtcm.gov.cn/)。参加培训人员回执(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市中医局科教处邮箱:zyjkjc@126.com;(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二三级医院参加人员请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处室汇总后统一回报市中医局科教处,市属三级医院及余各系统医院直接回报市中医局科教处邮箱)。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可至北京市体育局官网http://www.bjsports.gov.cn/-办事服务-行政办事服务-表格下载-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页面下载),学员报到时请携带《审批表》纸质版,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推荐书”部分“县(区)级体育部门或组织推荐意见”处盖单位公章,及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截止时间:第二期:2017年6月21日上午12:00。
第三期:2017年6月29日上午12:00.
4.培训地址: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内)
5.联 系 人:高延迎、 杜月辰
联系电话:83167229,83970027,62989510(培训中心)。
附件:(请到北京中医药信息网下载相关材料)
1、课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3、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