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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training the dynami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8年第二期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的有关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中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于2018年8月27日至29日在浙江杭州举办了2018年第二期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徐伟伟局长、浙江中医药大学李俊伟副校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处刘娟处长、中心陈伟主任、高靖处长出席会议。来自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协会、学会、企业约20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由承办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黄建波院长主持。
     李俊伟副校长首先致辞,向与会领导专家介绍了浙江中医药大学建校以来的发展情况及辉煌成就,学校十分重视和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李校长还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2014年以来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作了简要介绍。
徐伟伟局长表示,浙江省作为红船起航地、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习近平重要思想的萌发地,对推动浙江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中医药理念和知识、中医药文化常识、中医药健康生活方式、中医药公众适宜方法与鉴定工作关系密切,本次培训班召开意义深远,浙江省局将全力配合做好此次培训工作。

    陈伟主任分别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现行政策、中医药行业鉴定工作背景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就培训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陈伟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指出“到2030年,中医药行业基本形成一支由百名岐黄学者、万名中医名师、百万中医。千万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希望与会学员站在国家和行业的高度,为落实中医药发展“一法一纲要”,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促进中医药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他指出,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列好清单做减法,目前中医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仅涉及药物制剂工、中药炮制工、保健调理师三类。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高低与考评员的执考尺度把握和行为息息相关,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掌握国家职业资格考核的具体要求和规范。作为国家级考评员在接受国家鉴定工作任务后,属于涉密人员,陈伟要求全体学员要切实加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陈伟希望大家转变角色,认真聆听老师讲课内容,多与老师互动、与同仁切磋,遵守学习和考核纪律,真正掌握执考的要领,争取成为合格的考评员。

     最后,中心鉴定处高靖处长对鉴定工作的背景和鉴定工作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简要介绍,强调本次培训班是在国务院“放、管、服”的新形势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面向中医药行业举办的第二期期考评员培训班。考核合格者,将由人社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并将纳入我中心考评员专家库管理。各位考评员在承担鉴定工作考核、评审等重要任务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涉密人员管理规定,不得参与考前的培训,更不得变相的泄露试题和试卷的内容。希望大家能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严格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刘娟处长介绍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发展历程、当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强调了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围绕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知识、中国职业分类概况、职业能力分析以及考评员的任务和资格,做了全局性、指导性的讲解,学员们受益匪浅。河南中医药大学周运峰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李凌军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谭鹏教授分别围绕“保健调理师”、“药物制剂工”和“中药炮制工”进行了精彩的专业授课,培训班专门组织安排了三个职业的专业知识考核,并组织全体学员参加了人社部的公共科目考评员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