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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馆不能针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了

“ 与中医诊所相比,中医类的养生机构能够开展的技术范围一直比较模糊,到底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这次官方回应了! ”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非医疗机构开展“火疗”项目的复函》(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79号)(以下简称《复函》),对于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开展以及禁止开展的技术方法进行了说明。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禁止使用针刺等

《复函》中明确表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使用中医技术,但禁止使用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如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医灌洗肠等技术。详文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79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非医疗机构

开展“火疗”项目的复函

广东省中医药局:

你局《关于非医疗机构开展“火疗”项目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使用中医医疗技术应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以诊疗疾病为目的,在医疗机构内由卫生技术人员开展。2010年,我局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中,有彝医火疗法治疗风寒湿性关节痛技术,开展此类技术应按照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安全。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使用中医技术,但禁止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医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图片来源:卫生监督员俱乐部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是非医疗机构,但中医技术却是其谋生手段,因此一直以来对于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开展的技术范围都比较模糊,不少中医养生馆的经营者都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越界”。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和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对一些地方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提出请示,做了批复。